蒙城第一中学2025级高一年级学生校服选用具体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基〔2023〕6号)《亳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电〔2024〕3号)《蒙城县中小学校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蒙教办〔2023〕119号)及教育部门有关精神,为规范我校校服选用与采购工作,确保校服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体现学生风貌,提升学校形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选用校服的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意见,确保政策公开、程序透明、决策民主。确保质优价符,满足家长及学生需求。
二、程序目标
(一)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二)积极稳妥、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至周五在校期间及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严禁转借校服给校外人员穿着。
(三)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参与学生校服选用的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办法
(一)班子会议集体决策。做好前期了解工作,召开学校党委会,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家长、学生近年来对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校党委会上集体决策校服选用相关工作。
(二)召开家长委员会。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款式、套数、件数、价格区间、供应企业服务年限等),共同讨论完善形成了我校校服选用具体办法,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同时向家长、社会公开。
(三)召开学校党委会。通报家长委员会就校服征订的研讨意见和校服选用办法。
(四)公开征求全体家长意见。就校服选用的办法征求所有家长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进入采购环节。
(五)组建选用组织。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代表不少于1人,负责校服选用的具体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
(六)选用模式确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家长意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并进行公示和报备。
(七)确定供货企业。通过确定的校服选用模式确定供货企业,校服供应商应提供校服的质量检验报告,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八)公示采购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签订采购合同和校服费用支付。公示期过后,学校与校服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采购合同内容向家长、社会公示。学校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校服费用给供应商。
(十)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校服发放前,学校对交付的校服进行抽查并送检,并建立校服验收台账。校服选用过程接受教育部门、家长及社会监督,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
(十一)评估总结采购活动。
校服采购结束后,校服选用组织将进行评估和总结,为今后的校服选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十二)存档与备案。采购结束后,学校建立校服选用档案,并向主管教育行部门报备,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蒙城第一中学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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